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湛湛尊中酒,有功不自伐。不伐人不知,我今代其说。
良将临大敌,前驱千万卒。一箪投河饮,赴死心如一。
壮士磨匕首,勇愤气咆𠷺。一酣忘报雠,四体如无骨。
东海杀孝妇,天旱踰年月。一酌酹其魂,通宵雨不歇。
咸阳秦狱气,冤痛结为物。千岁不肯散,一沃亦销失。
况兹儿女恨,及彼幽忧疾。快饮无不消,如霜得春日。
方知曲糵灵,万物无与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