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满腹诗书,馀事到、穰苴兵法。新受了、乌公书币,著鞭垂发。
黄纸红旗喧道路,黑风青草空巢穴。向幼安、宣子顶头行,方奇特。
溪峒事,听侬说。龚遂外,无长策。便献俘非勇,纳降非怯。
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到崆峒、快寄凯歌来,宽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