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乔仲。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御史,上疏言四海困竭,请罢建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寻引疾归,起官巡按福建。二十四年疏劾严嵩奸贪,比之李林甫、卢杞。下诏狱廷杖除名。家居二十余年。隆庆初复官。万历初为吏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为张居正所排,罢。卒谥端恪。有《天山草堂存稿》。
居士閒中抽妙翰。能事逞、管繁金简。凭高阁斜曛,幽人吟眺临流畔。
气韵动,神光满。
听松庵,帘雨卷。竹垆记、白云飞玩。缀胜迹藏山,法书名画人人看。
六如笔,留真面。
孰谓弟无子,兄子为后与子同。孰谓天有知,三子夭以殇,无后翻在躬。
嗟而克明,为子克子兄克兄。吴人至今传,为吏公且平。
嗟而克明,葬以一命服,祭以五鼎烹。有子官度支,出典邦国刑,铁冠白笔纡银青。
过家上冢泣,所生以三尺。孙嗣宗祊,谓天无知,天竟有知,嗟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