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宋代〕
李若水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书报国壁向年寓学於此尝见虹下饮溪中复闻子
朱槔 〔宋代〕
寄金坛汤进卿
顾逢 〔宋代〕
浮丘祠
赵滂 〔宋代〕
次韵答陈仲思
邓深 〔宋代〕
落花时·夕阳谁唤下楼梯
纳兰性德 〔清代〕
證道歌 其三十一
释印肃 〔宋代〕
决定说,表真僧,处处和光勿自能。有时鼻孔撩天笑,个个众生目患盲。
呈审知二首
赵蕃 〔宋代〕
一片花飞减却春
徐积 〔宋代〕
一片花飞减却春,共君同作管花人。急将步障围载圃,莫使狂风近四邻。
依韵和酬阆州刘侍禁季孙见寄
强至 〔宋代〕
次韵王监叔
陈著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