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伯成子高让侯爵,在野终年自耕穫。下风趋问礼徒勤,俋俋田间事无落。
又不见于陵仲子推相位,为人灌园刈葵藿。抱瓮区区同汉阴,不糁藜羹有馀乐。
古来贤达有如此,志趣未可常情度。力辞富贵居贱贫,凛若风霜陨轻箨。
邵平本自侯东陵,秦破国除休一壑。当时汉祖疑酂侯,置卫增封意非薄。
众宾皆贺平独吊,一言转祸推先觉。以兹智略佐风云,复取故封何所怍。
归来种瓜青门外,灌溉锄耘甘寂寞。长安之东壤尤美,翠蔓离离照城郭。
秋阳正炽瓜正肥,解衣摘实如俛鹤。儿童随立形骨清,挈笠携筐助操作。
遂令世美东陵瓜,身后高名动寥廓。屠贩曾闻封绛灌,奴仆从来兴卫霍。
高鸟已尽良弓藏,更有韩彭辱囚缚。何如终老守瓜畦,自饱饱他真不恶。
龙眠也是可怜人,画此端令事如昨。世间如画画如梦,聊为作歌资一噱。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天风吹断云冥冥,阴崖露滴池水清。牧童投竿蛟龙怒,空山白日雷霆惊。
好事何人解寻觅,李生为我言历历。安得健步上峥嵘,万里直见沧波横。
更凭猛手碎嵯峨,一径密绕青松多。池旁是我安乐窝,近者青松远沧波,红尘溷溷如吾何。